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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外交部表示,澳洲政府承認我國發行的駕照,日後25歲以上,持有我國駕照的國人,不用再參加當地筆試和路試,可以直接向已經實施新制的州政府監理機關申請換當地駕照。

我國自民國93年起,就積極爭取澳洲各州承認我國駕照,經過外交部和駐澳洲代表處和澳洲陸政委員會(Austroads)積極聯繫,日前澳洲陸政委員會審查通過,目前澳大利亞南澳、澳洲首都領地、維多莉亞洲、塔斯馬尼亞州及北領地都將陸續實施新法。

因應各州政府要完成相關修法、系統和表格變更程序,各地實施日期不同,西澳8月31日、昆士蘭州11月30日、新南威爾斯州是明年2月28日。

滿25歲 在澳洲可直接申換駕照

外交部昨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廿五歲以上有駕照的台灣人,未來在澳洲可直接於實施「承認有經驗駕駛人」新制的州政府監理機關,申換當地駕照,不需再參加筆試及路考;實施日期由各州政府自訂。

外交部指出,政府自2005年起推動爭取澳大利亞各州(領地)承認中華民國駕照,日前已獲澳洲路政委員審查認定符合資格,包括南澳、澳洲首都領地、維多利亞州、塔斯馬尼亞州及北領地都陸續實施「承認有經驗駕駛人」新制。

未來廿五歲以上持有效駕照的中華民國國民,不需再參加當地筆試及路試,可直接在已實施新制的州(領地)政府監理機關申換當地駕照。

但廿五歲以下,想申請換發當地駕照的台灣人,仍須依規定參加測試。



文章來源:今日新聞網華視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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