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天通過役男出境處理辦法修正草案,放寬役男出國念書年齡限制,最高年齡限制大學以下為24歲,碩士27歲,博士30歲。

內政部說,役男出境處理辦法修正草案近期陳報行政院核定後發布施行。

現行規定,尚未服役的役男若要到國外留學,必須於19歲那年的12月31日以前出國,否則就必須等到服完兵役再出國留學。

為提升國際競爭力及便利青年學子生涯規劃,內政部部務會報下午配合已修正公布的兵役法施行法,修正配套辦法。

內政部說,未來役男只要符合「就讀學歷」及「就學最高年齡」的限制,出國就讀大學以下學歷在24歲以前、碩士在27歲以前及博士在30歲以前,即可以出國念書,使役男可更彈性規劃未來的生涯。

此外,內政部這次也配合修正放寬役男返國停留及延期出境的期限,將現行在國內停留期間,每次不得超過2個月,修正為不得超過3個月,以符合實際需要。

內政部也刪除經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的台商及其員工之子身分的役男,須與父母共同居住3年的規定,並增列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對出境就學役男清查及統計等作業事項,以利掌握役男出境就學情形及後續徵兵作業。

文章轉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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