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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歐盟執委會Eurydice網路近期發布研究報告,歐洲33國的學費、獎學金與學貸呈現顯著的差異。而除部分明顯例外,歐洲學費系統則維持相對穩定,德國是近期唯一廢除學費的國家,儘管其僅於2007年收取學費。

2014年愛沙尼亞大幅度改變獎助系統,連結學費與學習表現:僅針對無法配合學習進度(如未能達到各年要求學分數)的學生收取學費,其他國家也有相似制度,包括捷克、西班牙、克羅埃西亞、匈牙利、奧地利、波蘭與斯洛維尼亞。

歐洲學費最高的國家為英國。英國於2012年針對高等教育系統進行重大變革,為歐洲一獨特的收費模式,學費非入學時繳交,而是於學生畢業後,薪資超過一定門檻才支付; 而入學時收取相對高額學費的國家有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匈牙利、荷蘭、與斯洛維尼亞。

「歐洲亟需改善高等教育入學管道,不僅為了提昇年輕學子未來就業機會,也為促進亟需畢業人才創新及創意的歐洲經濟發展」,歐盟教育、文化、多語言與青年執委Androulla Vassiliou表示,「收取學費的歐盟國家應有相對應的配套措施,如獎助金,以確保高等教育平等入學機會,尤其是弱勢背景的學生」。

2014/15「歐洲高等教育學費與支援體系報告」(National student fee and support systems in 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結論強調各國公立大學學費的顯著差異,大部分國家,包括賽浦路斯、丹麥、德國、希臘、馬爾他、芬蘭、瑞典、蘇格蘭、挪威與土耳其不收取學費,另一方面,捷克、荷蘭、葡萄牙、斯洛伐克、英國(英格蘭、威爾斯、北愛爾蘭)、冰島與列支維斯敦則是收費制。

大部分的歐盟國家僅少數學生獲得獎助金,九個歐盟國家例外; 賽浦路斯、丹麥、馬爾他、芬蘭四國所有學生皆獲獎助,盧森堡、荷蘭、蘇格蘭、瑞典、挪威則大部分學生獲得獎助。冰島是唯一沒有提供獎助系統的國家,但目前仍討論中。

歐盟35 個教育系統(有些國家有二套教育系統,如比利時與英國)的獎助金是基於財務需求(need-based )發放給部分或全部學生(丹麥、芬蘭、與瑞典提供獎助給所有達成基本成績標準的全職生),23個教育體系則是基於學習表現優異(merit-based)發給獎助金; 幾乎所有教育體系均有二類獎學金發放方式。

近半數歐盟國家中政府補助學貸在學生支援體系中扮演重要角色。亦有近半數歐盟國家的學生支援是依據家庭整體環境,透過給予家長稅制優惠或家庭津貼等方式提供,而非直接補助學生。

此年度Eurydice報告內容包括學費及支援系統(獎助金與學貸)的比較,研究標的為33國(各歐盟國,另包括冰島、列支維斯敦、挪威、蒙地內哥羅、與土耳其)。此報告也提供單一國家資訊,包括:

學費(依學/碩士區分)依年度呈現(含全職與兼職生),國際生與歐盟學生學費差異,學費包括註冊費、入學費、與學程費。

報告中獎助金支援系統則如前所述,區分為需求導向與成績表現導向。其他學生支援系統包括:學貸(如有國家學貸系統,5%以上學生申請學貸)、家長稅制優惠、與家庭津貼。另包括尚在進行討論的政府補助與支援系統變革計畫的簡短描述。

歐盟執委會於六月發布的另一份報告(IP/14/709)指出學費制通常有助增加高等教育的資源,儘管學費所新增的收入不全然會挹注於如增加教師數等改善學生學習上。該報告也顯示學費制不必然會衝擊大學生入學數,甚至包括來自低社經族群的學生,除非學費改變幅度過大。然而提高學費則會減少年長學生的入學率。該報告強調獎助金及/或學貸在抵消大學學費或學費提高所帶來潛在負面影響的重要性,特別是弱勢族群。

歐盟執委會Eurydice Network目的在提供歐洲教育系統與政策資訊與分析,其研究對象含參與歐盟新伊拉斯謨斯計畫36國形成的40個國家單元(national units)(各歐盟國、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那、冰島、列支維斯敦、蒙地內哥羅、前南斯拉夫馬其頓共和國、挪威、賽爾維亞、與土耳其)。由位於布魯塞爾的歐盟歐盟教育、視聽、及文化執行署進行研究並提供一系列線上資訊。

 

文章轉自:教育部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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