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於4月1日研議放寬日語專門學校設立等的相關法規。主要針對學校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的相關限制,只要是符合一定條件的學校法人、企業,政府即認可其擁有建築物等的租賃資格。日本語專門學校是接受外國留學生的搖籃,藉由放寬法規以鼓勵外國人士到日本企業任職或至日本的大學機關研究研習。日本政府積極的引導海外人才至日本發展,加速國際化,目標是於2020年前將外國留學生數由目前約14萬名提升至30萬人。但是,關於外國留學生進入大學及就業,其最大的問題是日本語學習環境。因此,日本政府歸納擴大日本語學習環境的重要性,決議於日本全國增設400所日本語專門學校。
  
以新設立的日本語學校為對象鬆綁相關法規;另外,針對持續經營20年以上且已有留學生進行日語能力習得、升學、就業等績效,經法務省 (法務部) 認定的優良學校,法務省及文部科學省(相當教育部)正研議對其提供2年以上的建物借貸契約。
  
開設及營運日本語學校的相關法規包括許可年限、教學科目、校長、教員資格認定等,均是由財團法人日本語教育振興協會的「日本語教育機關審查內規」及「日本語教育機關營運準則」予以規範。土地及建築物相關法規的「日本語教育機關審查內規」則是參考2007年10月所議定的「專修學校設立之相關基準」訂定。目前,學校機構的設立主要還是依照以上基準由法務省入國管理局審定;但是,由正在經營日本語學校的學校法人、企業等所設立的部分,並沒有法令及行政權的財團法人予以審核,造成學校設立上有所限制。這些部分都是急需改革的課題。

文章轉自:教育部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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