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俞珍/台北報導】教育部與澳洲國立國家大學(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於今(17)日簽署 「臺灣澳洲國立國家大學獎學金」協定。簽約儀式由國際文教處林文通處長代表教育部與澳洲國立國家大學校長Prof. Ian. Young代表該校在教育部會議室完成簽署,澳洲駐臺辦事處代表Mr. Kevin Magee及澳洲國立國家大學國際學生事務主管Mr. Iain Watt出席在場擔任見證人。

創建於1946年的澳洲國立國家大學是位於澳洲首都坎培拉的研究型國立大學,該校為二戰後依澳洲聯邦國會立法成立,創校宗旨為建立一所頂尖的研究型國立大學,以提升澳洲的整體學術研究實力,該校學術成就及重要性有目共睹。未來澳洲國立國家大學將與教育部及臺灣大學、成功大學、中山大學、臺灣師範大學等臺灣頂尖大學建立更密切之學術合作關係。

臺澳雙方將自明(102)年起實施本項獎學金,雙方平均分攤學費、生活費,每年獎助學生名額最多5名,共同選送我國學生前往澳洲國立國家大學就讀博士班課程,獎助期限3-4年。本獎學金是教育部繼「臺灣劍橋獎學金」、「臺灣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獎學金」、「臺灣南加州大學獎學金」、「臺灣加州理工學院獎學金」後,又一項與世界排名頂尖大學合作,且基於平等互惠原則雙方平均分攤獎助金額,鼓勵我學生赴該校攻讀博士學位之獎學金。

有關本獎學金簡章,預計將於101年11月中公告於教育部國際文教處網站(www.edu.tw/bicer/index.aspx ),申請者應於11月1日前依澳州國立國家大學標準入學程序直接向該校提出博士班入學許可申請外,並須配合教育部受理本獎學金報名時程提出申請。屆時請有意赴該校就讀之學生掌握相關訊息,踴躍提出申請。

詳全文 新浪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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