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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變化不斷,大學法學院疲於應付全球化、低成本的網上法律產品、聘用非律師專業的外包服務等,在在都使得法律專業面臨很大的衝擊。這些改變,使得持有法律執照的法學院學生,飯碗不再受到保障,以致於報名就讀法學院的人數也相對減少。學校開始減少班級學生數、拓展實習機會、為剛畢業的學生創辦法律事務所,也有很多學校降低學費。這些變化反映出專業市場的需求,目的是使剛畢業的學生在競爭激烈的就業市場中,擁有更少的債務,更好的就業條件。

 

然而在今天許多非律師取代專職律師的工作環境裡,這些改變不足以應付現實。為了改善法律教育過於側重法律專業的系統知識,對個人造成「過度投資」或失於培訓,許多學校已經開始提供法律研讀碩士學位,以普及社會大眾,幫助其他行業培訓需用的法律人才。對於不想當律師的學生,法律研讀碩士課程提供了真正的需要,但是這種設計只是周邊產品,因為受惠的只是一小群人。所以另一種革命性的作法出現了:擴大法學教育向下延伸到大學層次。

 

今年秋天,美國亞利桑那大學文學院將出現第一個法律學士。原因有四:1.許多國家都有法律學士;2.把法律排在大學的全方位學習之外,是不應該的;3.法律學位會帶給大學生很多益處,如:獨立研究、訓練批判性思維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4.法律學士可以處理許多非律師執照所需的相關任務。大學法律學位更能引發社會群眾了解法律問題,解決律師們幾近壟斷法律知識的現象,並消除公民參與法律系統的障礙。

 

專為研究生開辦的法律教育,成本相對提高,並且阻礙一般人從事法律學習。從社會的角度看,也是所費不貲,並且造成處理複雜法律任務的人員短缺。現在正是法學院和法律學校需要批判思考,來討論法律學習優勢的時候。

 

註:美國法學院係大學畢業生就讀之Professional School,提供法律碩士、博士學位,與我國大學裡設有法律系的情形不同。

 

文章轉自:教育部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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