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子涵/整理
中新社8日報導,一份政府討論檔顯示,一些曾經有國際留學生違反移民局條例的教育機構可能會發現,他們未來的學生在獲取學生簽證時會面臨更嚴格的要求。
該檔還表明,證明留學生學生英語能力的任務應該由教育機構來承擔,而不是移民局。這兩項建議一致表示,教育機構承擔更大責任來確保招收的都是合法的留學生。
移民及公民事務部正在審查留學生風險評估等級,並于上周公佈了該討論文件。
該檔提出,運用學校過往的表現來評估未來學生風險的可能性。雖然逐一評估各間教育機構的做法可能會過於複雜和昂貴,但是或許可以按照不同風險等級的教育機構來分成不同小組。
目前的風險評估框架只考慮教育機構的廣泛類型,如大學、職業教育和培訓機構以及普通學校等。
檔提出,“如果可以根據教育機構的留學生的過往遵守法律紀錄來給它們劃分風險等級,院校或許能更加重視其招生做法,將重點放在尋找真正的學生上。”
去年公佈的奈特審查報告(Knight review)曾指出,推出一個基於教育機構自身表現的風險評估機制極具挑戰性,而且並不明智。澳洲有超過1200間教育機構註冊招收國際留學生。但是檔討論,政府是否能根據教育機構過往的表現來進行精確分組。
該檔同樣探討了,是否應該由教育機構而非移民局來承擔證明學生簽證申請人的英語能力的責任。“如果教育機構只招英語水準合格的學生,並且向他們發出報名確認信(Confirmation of Enrolment),然後轉交給移民局作為學生的簽證申請的一部分,那麼移民局便不需要另外對申請人的英語水準進行評估了。”
有關該討論檔的公眾意見回饋需在3月16號之前提交,政府將於今年年中發表報告。
文章來源:中央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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