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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照片,20111006_01.jpg  

教育部國際文教處與美國南加州大學(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於今(100)年10月6日簽署 「臺灣南加州大學獎學金」備忘錄。簽約儀式由國際文教處林文通處長代表教育部與南加州大學副校長 Dr.Randolph Hall 簽署,國立臺灣大學袁孝維國際事務長、國立陽明大學邱爾德國際長、國家科學委員會國際合作處郭克嚴副處長、南加大在臺辦事處朱珮瑄主任等人在場觀禮。

臺美雙方將自明(2012)年起實施本項獎學金,雙方平均分攤學費、生活費,每年獎助名額最多5名,提供臺灣學生前往南加州大學就讀博士班課程,獎助期限3-4年。本獎學金係繼2010年教育部與英國劍橋大學合作設置「臺灣劍橋獎學金」、2011年教育部與美國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合作設置「臺灣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獎學金」後,又一項與排名世界百大合作,且基於平等互惠原則雙方平均分攤獎助金額,鼓勵我學生赴該校攻讀博士學位的獎學金。

南加州大學是美國最負盛名的私立大學之一,坐落於加州洛杉磯市中心,是美國西部規模最大及世界知名之研究型大學。該校在商學、理工及傳播學院等均有相當特色,知名科系有企管、財管、教育行政、行銷、課程設計、資管、電機、電腦、大傳、公關及傳播管理等。未來南加州大學將與教育部、國立臺灣大學、陽明大學等建立更密切的學術合作關係。

有關本獎學金簡章,預計將於今(100)年11月底或12月初公告於教育部國際文教處網站(www.edu.tw/bicer/index.aspx),申請者除必須於今(100)年12月1日前逕向該校提出博士班入學許可申請外,並需配合教育部受理「101年留學獎學金甄試」報名時程同時提出申請。屆時請具申請資格之國人留意相關訊息,踴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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