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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貸款申請資格放寬!教育部最近修正「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以往規定高中及大學二個教育階段均需於國內完成,放寬為申請者高中或大學有一教育階段於國外畢業,也可申請留學貸款。

教育部表示,辦法修正後,學生只要出具我國政府立案之高級中等學校或大專校院學士(副學士)之其中一項畢業證書影本,且利息自行負擔之前提下,亦得申辦本貸款,碩士貸款額度最高為新台幣100萬元,博士貸款額度最高為200萬元。

此外,在博士生5年、碩士生3年就學期間無須償還貸款本金之寬限期屆滿後,如年收入未達每年應繳還本息2倍,可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向承貸銀行申請延後償還本金,每次延後期間最長為1年,最多得申請3次,即申請者於符合申請規定並經承貸銀行同意下,碩士之貸款期限最長得順延至13年,博士貸款期限最長得順延至19年。

文章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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