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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公告,為了集中國家資源,公費留學考試制度變革,105年起限制受獎生只能攻讀博士學位,但保留「建築、規劃與設計」學門,還有藝術學群相關學門,仍可攻讀碩士學位。且應考學門也將調整納入新興學門。

教育部表示,雖變革後限制攻讀博士學位,但考上公費的學生,可以先自費攻讀碩士,之後再核發公費攻讀博士;教育部統計,近10年公費受獎生攻讀碩士的比例達到46%,為了與國際育才潮流接軌,與培養國家高階人才,因此決定進行變革。

教育部說,目前「留學獎學金」、「尖端科技人才培育獎學金」以及與8所世界百大學校合作設置的「共資共名獎學金」等,皆補助博士學位,提醒未來有意赴國外攻讀碩士的學生,仍可申請留學貸款減輕經濟壓力,或透過國內、國外大學共設的雙聯學位機制出國。

此外,公費留學考試也將進行學門更動,將納入部分尖端科技人才培育獎學金的研究領域;而為了維護弱勢學生,在「勵學優秀公費留學」、「原住民公費留學」及「身心障礙公費留學」等三類特殊身分的學生,仍可維持用公費選擇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

教育部也將調整公費支給,初步規劃,學費給付用受獎期間彈性支應來實報實銷,3年上限9萬美金、4年上限12萬美金,生活費則依地域差別設定不同標準。

文章轉自: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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